当兵关于应届高中毕业生优惠政策是什么?

有哪些优惠政策????

应届高中毕业生(未考上大学)入伍没有单独的优惠政策。按照普通征兵政策执行。

应届高中毕业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入伍按照大学生应征政策执行。

扩展资料: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2.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参考资料:全国征兵网-大学生应征政策

全国征兵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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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5
关于应届高中毕业生当兵没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享受:

1. 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 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 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 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 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第2个回答  2015-10-02
只享受一般士兵优惠政策

正常按照参军政策。具体如下:
考学政策,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保送入学政策,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

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相关资料:http://news.163.com/15/0727/09/AVH5IOPU00014AED.html
第3个回答  2015-10-31
  从2008年开始,征兵征集对象主体调整为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对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的报名、体检不再需经过基层武装部的初检目测,而是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直接办理。在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参加体检。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各类应届毕业生可优先入伍,高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低学历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全部定兵后,再批准往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应届毕业生新兵,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将根据新兵学历和专业水平安排适合的岗位,并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征集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退伍后,不管入伍前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第4个回答  2013-07-31
今年分配征兵任务将适度增加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国民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征集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因今年首次实行大学生网上预征,将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此外,还将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征集的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可以放宽到24岁。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19岁,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岁以内。根据本人意愿,也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0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今年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女兵,但应征者必须是参加过高考、有分数可查的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在校生。  从今年11月1日〔现在也可以报名〕起,适龄青年都可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过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开始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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