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起诉了一个月了,但不知道她老公现在的具体暂住地址。法院说:传票不能传到他本人手上就没有办法离婚,只有撤诉了(半年后才能进行第二次起诉),她现在以前离婚的条件是:只要他回家离婚,她什么都可以给她老公(包括孩子),她可以净身出户。她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到我这里来,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目前我们真的在一起了,我们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她已经起诉了一个月了,但不知道她老公现在的具体暂住地址。法院说:第一次起诉传票不能传到他本人手上就没有办法离婚,只有撤诉了(半年后才能进行第二次起诉),但半年后也就是她们分居满2年了,分居满2年了,如果她再次起诉,她老公还是不回家签字,这婚能离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