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交纳时出现的问题

向各位请教一个问题。
我2000年开始去一家中外合资公司工作,中方股东是一家大型国有集团的二级子公司,当时我们的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都由中方股东代管,合资公司计算好每月每人应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在工资中扣除,也计算好公司应付的社会保险,每月都交至中方股东处。因为合资公司效益非常好,从未发生过不交或迟交等情况。
我2004年年底从原合资单位辞职,应聘到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工作。档案及人事关系转至FESCO(外企服务公司)。在交养老保险时突然发现,我2001至2002年养老保险未交纳。FESCO的人告诉我说,根据国家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如果出现断档,必须将前面的补交完毕才能接续,否则,无法交纳。打电话到原公司人事部询问,得知由于原中方股东管理混乱,另外可能也有经营不善等问题,把我们合资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挪用,致使我们的社保金未能及时交到社保局,人事说他们正在积极与社保管理局协调解决这个问题,让我再等一段时间。
我将此答复转告FESCO,便以为可以很快解决了。
上个星期我又接到FESCO关于此事的电话,才得知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的养老保险也从2005年至今未能交纳。再打电话去原单位询问,人事部还是那些话,正在协调解决,但社保局的人手有限,他们刚刚承诺开始查原始档案,还得等一段时间,但究竟等多长时间不好说。但是这笔款项早已补交给社保局,只是未拨至个人帐户而已。
请教熟知社会保险管理条例的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做,是自己先补交上吗?可是这样的话,我补交的钱是否还有可能退回呢?如果还是等下去的话,就社保局这个工作效率,还得等多久太难说了。
怎么做才是最明智的呢?

一、不建议你个人补缴,因为你个人应该缴纳的你已经缴纳了。
二、你最好自己去一趟社保局说明自己的情况,要求先把现在的养老关系和原来的接续,不可能因为以前的原因而让你现在不能参保。先到大厅咨询,没有明确的答复直接找局长。在不行的话找当地的劳动局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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