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签了就业协议书,是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是中建,但是签的甲方是个劳务公司,后来家人不同意去,现在想违约。签的时候很混乱,没有说明工作待遇和年限,但是违约金另外签了个单子写的是未到单位给违约金3000,
请问:
1.我现在提出违约,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2,如果我不把协议书和接受函给学校,学校会把我档案发过去吗?
3,如果我直接不理那个公司,会对我有什么影响、
4,如果我现在要解除约定,应该怎么做。
哪位能帮我解决下这个问题,我现在很是纠结,觉得分给的不多,答案满意,会追分的。兄弟姐妹们,谁懂这个,帮我解答下,不胜感激。
这个是大学生就业协议,好像这个协议不具法律效应。相当于我刚签了协议,但是附加条款是用人单位签的违约金,不是和我签约那个劳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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