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理。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工作。
一、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试方式及要求:
1、考试方式实行全国统一题库,采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题的方式考试。
2、考试时间60分钟。
3、考试试题共85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其中判断题15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5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题,每题2分。
4、考试总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5、每场考试应当不少于2名考核员,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核员签字确认。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掌握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2、掌握出租汽车安全运营知识。
3、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
4、掌握出租汽车服务标准规范。
5、熟悉出租汽车运营其他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