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二级资质试验室的搅拌站所出的《配合比设计报告》给施工工地,但质检站不认可,要施工方必须送原材料给质检站重新出配合比设计报告,我的疑问是:既然搅拌站有资质,为何出的配合比报告却不被认可?那样岂不是与无资质的现场搅拌站一样了吗?请各位前辈给个看法!
谢谢你的解答!我所疑惑的是你说的第一点,但是问题又存在矛盾了,搅拌站所出的报告不被认可,认可质监站的报告,而实际生产用的配合比是搅拌站的配合比,那岂不是造成了搅拌站造假了吗?不按认可的配合比来生产?
追答其实我说的第一种情况指的是搅拌站给别的单位出具配合比或者检测报告,别的单位用这个配比生产搅拌这种情况,这相当于搅拌站内部试验室执行了对外试验检测业务。
不过你说的应该是第二种,严格来说必须按照配合比生产,但有时行业内的情况确实有点像“逼良为娼”,这词可能不太合适,但作为技术主管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