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一篇题为《我的青春·我的奋斗》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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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黄的落叶是飞舞的蝶,飘过眼眸的刹那,带走了留恋与彷徨。曾经穿过的织满了夕阳的林阴小路,追寻着那一抹淡淡的微笑,绿肥红瘦间,都是绚丽多姿的青春,在季节的轮回里飞舞。

———题记

高中为高考而学习,繁忙以外还是繁忙,紧张完后还是紧张。那时候盼望的就是大学后的解放。晚上,卸下白天一身的疲惫,躺在床上,看着灯光中的天花板,回味一下内心深处大学的梦想。

人生总是要经历了,才有收获,高考的确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高考,我来到了南京这个历史文化古城;因为高考,我迈进了东南大学这所重点高校;因为高考,我得以在美丽的校园中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

同学们说大学生活乏味,大学无趣。的确,大学生活缺少了幻想中的激情,远没有想像中的精彩。但我们应该把握机会,因为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机会也爱正在寻找他的人。人生能有多少岁月能让我们虚度啊?珍惜时间,珍惜我们的拥有。把时间花在对自己毫无意义的事上,那是一种悲哀!

我不喜欢学校安排的必修课,但我从不逃课。我喜欢在夕阳里寻找青春洋溢的身影,无论老师在台上讲些什么,我都会面带微笑的听着,因为,我喜欢这样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一隅,用夕阳与窈窕的身姿编织最美的梦,这梦里有所有青春的色彩,我喜欢用青春的色彩装点丰富多彩的梦。但在这大学的校园里,最让我窃喜的,不是五彩斑斓的梦,而是我在编织着这些梦的同时,还可以把功课较好地应付。于是,我这个在思想上经常偷懒的人,在这个我还未曾读懂的世界里,依然算是个好学生。

图书馆是我爱去的地方,这半年里我去图书馆的次数要比去教室的次数多得多。在那里,我翻阅了很多文学名著;在那里,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文字是如此的奇妙;也是在那里,我邂逅了一个又一个让人佩服的名人……如果说大学校园是一个童话世界,那图书馆则无疑是这个童话世界的宫殿。在那里有一堆堆散发着墨香的书籍,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无忧无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那里的故事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如水的日子穿过大学校园那一排排杨柳,穿过那沁着馨香的花园,从我的指间飞逝。刚入学时那些颇显生疏的面孔,如今只须瞥一眼背影便能大声叫出他的名字了。在时间的酝酿里,我们的友情日益敦厚,只是,在我并不多的记忆里,无论如何也不能找到那种如童年般一样稚嫩、单纯的友谊,就如同世界里找不到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

记忆里,童年的伙伴穿着并华丽的衣服,不像富贵人家的孩子那么讲究。这一切并不影响我们童年的友谊,反而让我们变得更为笃实。春暖花开的季节里,我们穿着朴素的衣服,爬上高高的槐树,用一节冬天里被榨干了养分的枯枝把贮得颇为结实的鸟巢一下子捅破,见没有蛇钻出来,便放心的把手伸进去,把鸟蛋拿出来。然后,在一阵你争我抢中,欢叫着、闹着,散去了。当春风把果园里的桃李都染红了的时候,我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一只只偷馋的小猫一样,觊觎起新鲜的水果来。悄悄的爬过篱笆,绕过黄狗的监视,三下两下爬上并不高的果树,正吃得酣时,突然听见“汪汪”的犬吠声,赶紧撸了两个最大的桃子,跳下树,飞似的跃过篱笆,逃掉了。后面传来了老汉的喊声:“这是谁家的小孩啊?竟敢到我家门口来偷桃子……”如今,果园已经不见了,只留下满园的荒草,见证着曾经发生的一切。而我童年时的友谊,似乎也随着果园荒芜掉了,只留下些许的片断,永久的残存在记忆深处。

有人说,大学就像一个小社会,错综复杂的关系犹如闪烁的霓红灯,让人琢磨不定。我未曾用心去揣摩,只是,见到的和听到的,已经能证明些什么。竞争犹如一只铁鞭,驱赶着我们走向功利之路,无论是朋友,还是恋人,都在这样微妙的关系中扭曲了。不过,让我高兴的是,即使有人费尽心机争名逐利,我仍能找到许多游离在名利之外的朋友,我们都懂得,青春的色彩不应沾染铜臭。夜里,我梦见,携着朋友们的手,奔跑在绿色的田野中,笑靥如阳光般灿烂。

我下载了《奋斗》这部肥皂剧来看,一是因为最近它的播映在网上给讨论得沸沸扬扬,二是因为有人向我推荐。我天真地以为真如主流媒体所说,这是一部关于80后的励志剧,我以为其中会有对生命某种命题的定义,关于对梦想、青春、激情之类的困惑与思考,我以为可以在声色音画中看到超越磨难,成就幸福。结果是我看到这个故事又扯又假,几个关键词:80年后,毕业生,朋友,爱情,婚姻,事业,房地产,美女,叛逆,三角恋,豪宅,奥迪A4,小资……这是个娱乐大众的年代,这是一个愚昧产生娱乐的年代。

一群装13的人,拍了一部213的电视剧,给像我这样213的人看,但我想我还不够傻。我愣是没有从其中看出主流媒体、专家们宣扬和解构的意义,例如80年后对社会认知的急切探求。我只看到片中没有一个人在奋斗,几个拿着大学文凭的小混混,一群从来不会独立生存的寄生虫和社会人渣,衣食无忧的生活,极度崇尚自我,没有责任感,床可以说上就上,朋友可以说背叛就背叛,婚姻可以说结就结说离就离,他们的奋斗靠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身家数亿的老爸,靠被自己抛弃的初恋情人,还有傍大款,傍富婆。整个故事的中心是无限的矫情造作,从剧中第一集就开始矫情造作。阶梯教室,上百个毕业生齐涮涮的起立,向老师一起鞠躬一字一字的抑扬顿挫大喊“李老师,请留步。我们舍不得您,我们非常舍不得您,但是我们必须告诉您,我们必须离开您,我们必须去工作,去谈恋爱,去奋斗,这件事十万火急,我们一天也不能等。”看过矫情的,没看过这么矫情的。

编剧石康上过大学没有?大学生活真的不是像他头脑流里所YY的。很多年前读过他的《晃晃悠悠》和《支离破碎》,无非是这样一个调子,男人颓废、堕落、迷茫,在失去身边柔情似水的女主人公之后,通篇的忏悔和矫情,但看不到发自内心的自省,依旧不敢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那个时候吸引和毒害了如我之类年少无知的纯情少年。很多年过去了,石康还是没有长进,只是自我矫情和自我YY的能力发挥得炉火纯青。走出校园后的生活更不是可以像剧中这样胡扯,一帮人天天谈情,乱爱,调侃:敏感,乖张,没有感恩没有教养,任性自私不负责任。然后钱就来了,车就开上了,富家女就自动献身了,奋斗就成功了。那可真是钱啊,几十万,两千万,三个亿。可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完全不是这样子的,起码大多数人不是。我们大多数人会在现实中经历过挫折,痛苦迷茫,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航向,为房子,工资,加班,柴米油盐还有心爱的MM而痛苦挣扎。这是这个时代赋予我们很多共性的东西,不是一些肥皂剧可以表达出来的。

对我来说,不提奋斗,这样的词太虚。年岁递增的岁月里,挣扎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似乎我就从来未曾成熟过,无数个日子在混沌和迷糊中度过,远离了人生的意义,渐渐随波逐流。但究终我还是走了出来,挺过了人生的最低谷时刻,就像沉陷沼泽的人爬出来以后迫切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秋风再起的日子,很多时候都在怀念那段复读的日子,每天十几小时带发修行,难以想象的刻苦而又有规律的生活,过程平淡无奇,日复一日的继续,朴素、简单、充实。尽管最后结果是我考失手了,没能上华师。但这中间获得的一切感觉一经深入骨髓,个中形成的理念如影随形影响着我日后的生活。平静、自然、踏实重构自己的生活原则和生活方式。

但是很释然,一个人的成熟,总是在经历过一些人一些事,然后在坚持和等候中慢慢来临的,前尘往事逐渐渺然无痕,对自己的将来慢慢找到方向,对自己开始有个明晰的定位,很多东西是该变不了的,再觉得不公平,不平衡也改变不了。经过磨难之后更加深刻地领悟到,有些能改正的缺陷还是要努力的改正,努力改善着自己的生活并快乐地活着最重要。付出艰辛,经受磨炼,人生本来就是人生本就是一个幸福战胜苦难的历程,也许幸福是没有确定的量度,但我希望在努力前行中保持着一种对将来安静的希望,保持着一种平和坦然的心态,我在经历,在前行,平静,厚重,隐忍,上进,然后可以蜕变,这样就可以了。

跨过漫漫时间长河,恍惚间回到十四岁。那一年,初听邻家姐姐讲基督山伯爵的故事,于是便开始迷恋“名著”类小说。从《茶花女》的细腻温柔到《双城记》的壮阔血腥,很幸运,初中三年伴着书香度过。

高中,学理的我整日把自己埋在一堆数字中,原本开明的妈妈也不肯再出资为我购置此类家当。唯一的安慰是书桌里偷藏的《乱世佳人》,也不知读了多少次,喜欢书中娓娓道来的娴淡,欣赏作家深厚的功底,在看似不经意中为读者刻画了南北战争的恢弘场面,羡慕斯佳丽永远充满活力又略带小邪恶的性格。至今,乱世佳人仍是我最珍爱的小说之一。

大学,有了自己的时间和可以自由支配的钱,日渐浮躁的生活却使我失去了细细品读的心境.

久远的时间褪去漂浮于记忆中的泡沫,留下那些深入骨髓的印记。好的文学作品亦是如此,你可能忘记了主人公的名字,可能忘记复杂精彩的情节,却怎么也忘不了作者深远的用意,独到的视角及故事带给人的那份深深感动。

很幸运结识了《红与黑》。

斯汤达是法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也是批评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其最主要的作品是《红与黑》。早在没细读原著之前,就熟知了故事梗概,却怎么也想不明白书名的含义。读后终于知道小说反映的是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风暴。“红”指拿破仑军队中士兵的红色军装,代表了当时的先进阶级——资产阶级。“黑”指教职人员的黑色教袍,代表着落后的封建反动阵营。(这只是借鉴了一部分学者的意见和我自己的理解,未必准确。)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西方文学史中个人奋斗的典型,同时也被冠以野心家的恶名。于连是矛盾的,自尊又自贱,真诚又虚假,充满信心又时时绝望。他聪明机灵,意志坚强,志向远大,但处处以个人利益为前提,满怀出人头地的野心和英雄主义的虚荣。

人性本善,我想,于连的悲剧制造者绝非仅他一人。出身低微倍受贵族歧视,体弱多病又被家人嫌恶。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怎么会不敏感自尊,怎么会不对大资产家发出由衷的厌恶之情。自幼聪明的他酷爱读书,熟读了拿破仑的著作并深受影响,曾天真的以为可以凭自己的才华建功立业,出人头地。年幼的他哪里知道,这世界一直都不是靠才干说话。梦想对于他来讲注定只是追逐的乐趣和坚守的无望。

全书的故事是在三个主要环境中完成的,于连的性格发展也在这三个环境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它们分别是德瑞那市长家,贝尚松神学院和木尔侯爵府。

19岁,年轻的于连凭借熟背圣经的本领叩开德那瑞市长的家门。此时的他还算正直。因为自己的聪明时常鄙视市长的无能,敢于傲慢的反抗不合理的制度。看不惯市长家骄奢淫逸的生活,更接受不了市长把他当成低其一等的仆人看待。出于对剥削阶级本能的厌恶,于连的反抗不断升级,最终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征服美丽的市长夫人,不仅仅是出于爱情和艳羡,也是平民意识抗争的一种极端手段。惟利是图的社会风气,尔虞我诈的官场,这些对于连产生了影响,他骨子里出人头地的愿望更强烈了,强烈到腐蚀了灵魂,强烈到不择手段。市长家是于连性格变质的第一步,在这里他的奋斗被野心混淆了。

随着奸情的败露,于连跨进了贝尚松神学院。我看到的贝尚松,可以说是一所人间地狱。所谓基督的信奉者不过是一群阴险势力的小人。他们矛盾尖锐,彼此倾扎。勾心斗角成了这群无耻之徒唯一的生活乐趣。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下,于连把仇恨埋在心里,以沉默对抗着周围的敌人。极尽伪善之能势。神学院终于把于连从一个个人奋斗者变成了彻底的伪君子。他埋下自己所有思想,与神学院同流合污,最终成了院长的宠儿。

巴黎,我所向往的浪漫之都,它真的如同人们描述的那般美丽吗?我无从不知道,因为从未身处其中。但是,能够身处其中的于连却一定无心去了解巴黎的美丽。巴黎是他野心初步实现的地方,也是他追悔一生,终于大彻大悟激昂赴死的地方。伴着诸多复杂的思想,怎么去欣赏沿途的风景。

木尔侯爵府是上流社会的据点之一。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于连以轻蔑对抗着轻蔑。以曲求直忠心为侯爵建功。得到赏识和重用。并获得十字勋章。于连与玛特尔的恋情自然也是为了达成野心的工具,玛特尔充当了于连攫取名利的阶梯。于连玩弄心机,以卑劣甚至是残忍的手段玩弄着这位头脑狂热的侯爵小姐,最终骗取了她死心塌地的爱慕。

且不说历史是否真实,但纵观百年西方文学,平民的个人奋斗都伴随着悲剧色彩。于连所在的那个时代,鲜明的阶级意识控制着整个法国社会。于连的发迹引来的也不仅仅是平民的妒忌,更主要的是上层社会的无法容忍。于是,贵族与教会相勾结,逼迫德那瑞夫人写下揭发信,于连终于上演了教堂枪击案。已经初步实现的飞黄腾达之梦一夕间彻底破灭。激愤使他采取了过激行为。我认为,他对德瑞那夫人开枪,并非一时气愤。聪明如于连,怎么会象某些市井之徒那样为了一时气愤就大打出手,最终落得锒铛入狱呢。

司汤达自称“人类心灵的观察家”。他用缜密的笔法把于连在狱中的心理活动诠释到无懈可击。一切都是绝望,即便获释,也不会有任何出路。于连终于清醒的认识了这个世界。无论多聪明,多努力,都是枉然。贵族阶级绝对不容许他跨过等级制度的藩篱。射伤市长夫人是绝望中的反击,换一个视角,这是平民主义一次响亮的呐喊。

于连彻底丢掉幻想,他拒绝上诉和忏悔,决心以死来反抗不公平的社会。在法庭上,他慷慨陈词,指出他真正的罪过不是开枪,而在于他想要突破等级制度。法庭演说是于连反抗精神的爆发和悲剧命运的总结,也是司汤达对于连形象的画龙点睛之笔。

于连如果生在现代,必定大有作为.无奈,任谁也无法翻转年轮.

感谢司汤达,为我们留下回味无穷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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