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问题

当初鬼迷心窍,因为好玩挪用公款60万去买了一个七天的银行理财产品,七天时间一到就立刻把钱归还单位了,一共才盈利288块,现在被发现了。。。怎么办,会判坐牢么?
单位不准备走司法,但是又担心不处理我领导会有包庇罪,有这个包庇罪的讲法么?我已经写了检讨,利息也愿意罚了

根据你的叙述,不清楚你是公司、企业职员还是国家工作人员,你挪用的是什么款项,因为因你身份不同,涉嫌的罪名也不同,可能是挪用公款罪,也可能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的货币资金归个人使用,都具有日后归还的意图。其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且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认定是挪用公款罪还是挪用资金罪主要根据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才能准确划分罪名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72条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根据以上所述,你已经涉嫌犯罪,但由于挪用时间较短,没造成损失,处罚不会太重,争取还态度吧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你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单位领导只是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构成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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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5
你这个情况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从事盈利性活动。已经构成犯罪
建议去找律师,去自首的话,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争取个缓刑吧,影响都不是很大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12-25
如能通过和解可达到不予起诉
第2个回答  2012-12-25
不去报案,那就问题不大
第3个回答  2012-12-24
坐不坐牢只能看你们单位起诉不起诉你了
你现在最好跟认识的领导走动一下 了解具体情况
因为你即使还上了 而且没造成单位亏损 所以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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