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附近的山地,以前国民政府时期是一位富农所有,现在也不是村集体所有的,在土地改革时也没有被分配。现在的村民在这些土地上进行开荒和种植等生产活动,却有人说要收回这些属于他自己的土地,说这些土地是他家的,当年没有被分配所以现在也应该归他所有。请问,这样的土地到底归谁所有?开荒者?村集体?国民政府时的原主人?还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