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如何处罚赌博行为?

如题所述

参与赌博处罚情况如下:

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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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9
  赌博行为,轻则受到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三、《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26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拓展资料:

一、对于如何界定行为人应受处罚,该条款规定了以下两个内容: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二是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对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首先要认定是参与赌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认定是否为赌资较大。

二、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的规定,对屡教不改的上述违法行为人,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当然,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审用。在实践中应区分不同情形给予不同的对待。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网络赌博罪的规定处罚: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参考资料:法律教育网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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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2-2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如何界定行为人应受处罚,该条款规定了以下两个内容: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二是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行为。对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首先要认定是参与赌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认定是否为赌资较大。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的规定,对屡教不改的上述违法行为人,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当然,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审用。在实践中应区分不同情形给予不同的对待。
  另外,也要注意与刑法规定的赌博罪的衔接问题,对构成赌博罪的,要依法追究刑法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6-18

赌博行为,轻则受到治安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三、《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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