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补课,比如寒假、暑假,双休日等学校组织教师给学生的集体补课,算不算变相体罚学生?

中小学(学校)补课,比如寒假、暑假,双休日等学校是否可以组织教师给学生的集体补课?如果可以,能否收费?如能收费,收多少合适?老师参与补课,如何取得报酬?老师取得报酬,是否能得到劳动法的保障?

学校利用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根据教育局规定是不能收取学生额外费用的,学校可以组织老师补课,但是必须是免费的,学校可以支付老师额外酬劳,但是不能从学生中收取。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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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6
这不算,变相体罚是指罚抄书,罚站这些。但补课收费多少值得商榷。
第2个回答  2013-01-27
1没有教育局的允许是不行的
2补课通常来说是不能收费的
3如果是非法补课,这应该属于非法所得
第3个回答  2013-01-24
和老师纠结没任何作用

这是学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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