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样合法募集资金

如题所述

个人合法募集资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

(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

扩展资料: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三条也对此予以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集资罪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个人合法募集资金的方式目前主要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
(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
(五)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制和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方式,并不是定期的债权投资方式,其投资期限一般为5-7年;
(七)所募集资金由属地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其中,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经济管理经验。
第2个回答  2014-09-02
你好,法无明文规定不违法。你募集的资金只要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可以了。就像你借朋友的钱是想还的一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9-02
除了法律规定不允许的情形 比如集资等 外都合法

法律没有规定的即为合法
第4个回答  2014-09-02
集资是违法的,国家有规定,没什么方法说是正常的追问

开一家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追答

这个我就不晓得,你一但开公司就可以集资了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