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建立维稳机制

如题所述

应对突发事件
一、迅速控制事态

无论面对的是何种性质、何种类型、何种起因的突发事件,领导者都应积极进行处理,
立刻作出正确反应并及时控制局势,以积极的态度去赢得时间,以正确的措施去赢得公,
创造妥善处理危机的良好氛围,而不应一开始就采取消极、被动的态度,追究责任,多方埋怨,推诿搪塞,从而耽误处理突发事件的时间,造成处理的被动局面。
二、准确找到突发事件症结
要真正彻底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危机,需要在控制事态后及时准确地找到突发事件原
因,对症下药,使问题得到解决,这一阶段主要是作好如下方面的工作:
1.收集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
2.确定事物的性质 这是危机管理的关键。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领导者要做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工作。
3.制定具体解决措施事件的性质确定以后,必须迅速制定处理问题的总体方案
三、及时向社会通报事件进展的情况,明确表明政府对事件的态度。发生事件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核实情况。
四、果断解决问题实施决策方案,采取具体措施处理事件,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决战时期。这时领导者的指挥能力、运筹、决断、魄力都将发挥重大的作用。
五、总结经验教训

突发性事件被平息后,组织获得了相对的平静与稳定,这并不意味着危机过程已完结。这时的领导者的主要工作是致力于危机的恢复和危机的根本解决。因为危机公开的冲突被制
止了,但引起危机的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如果不从根源上控制,还会以其他方式发生。所以此时的领导者,一方面在恢复正常的社会活动外,更要从系统的角度查找问题出现的深层次诱因,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有效地制定危机后管理工作的重点,使群众看到领导者的远见与对组织负责的精神。
建立维稳机制

要实行分管领导包片包居、相关职能部门包贯彻落实,实现维稳工作“一竿子插到底”。要强化督查考核,细化维稳任务,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对发生了社会群体性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地区,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仅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还要倒查事发部门和地区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一查到底,敢于斗硬。
要加大对信访事件的监管力度,对于在信访工作中不履职、不到位、拖拉敷衍,从而造成矛盾升级或群体性事件的相关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和党内纪律追究其责任,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维稳责任感和积极性,努力实现维稳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实现社会稳定,就要围绕公平合理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机制,实现各阶层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通过利益表达来推动社会利益的相对均衡。

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拓展人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通过第三方组织来沟通协调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交流,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有序参政议政,使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能在政府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政府决策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和支持。
要畅通信访渠道,政府信访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合法信访,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信访分流,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可能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要继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提高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透明度,扩大群众参与面,让群众自身参与并维护自身利益。

规范有序的社会流动管理服务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
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流动管理与服务机制成为当前社会管理与服务中的一项迫在眉睫必须抓紧落实的工作与任务。

要充分发挥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职能,加快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改革,积极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在人口政策和管理手段上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引导城乡居民规范有序流动。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将其纳入当地社会保障范围,真心实意为他们提供必需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对其进行属地有效管理,切实消除外来人口带来的社会安全隐患。
要加强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治理,加大对外来人口情况的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最大程度预防外来人口犯罪,维护治安重点区域社会稳定,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周密有力的公共安全监管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建立周密有力的公共安全监管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切实保障。要建立完善社会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提早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建立相关组织机构,优化应急流程,提高预警反应水平,及早发现苗头、化解矛盾、妥善处置,在各级政府辖区范围内尽快形成指挥有力、反应迅速、运转周密、处置得当的安全应急体系。
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在人口集中场所和重点场所开展安全宣传,使得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观念中去,引导群众踊跃参与安全监管,不留死角,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监督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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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1、早发现。坚持第一时间原则,是确保突发社会稳定事件得到及 时控制的前提条件。只有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为领导决策和有效处置提 供可靠依据,赢得战机和主动,才能减少突发社会稳定事件的破坏性、 危害性和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安定民众心理,保证整个事 件的顺利处理。
2、早报告。突发或可能突发社会稳定事件信息发现后,各乡镇、 各部门、单位要准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报告,时间不得超 过 2 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上级维稳决策机构报告,但报告时间不得超过 3 小时。对重大涉稳信息要即发即报,并跟踪续报。
3、早决策。应对突发社会稳定事件的决策,属于非程序决策的范 围,作为党委、政府来说,在突发事件面前必须果断决策,绝不能贻误 战机。能否及时、正确、果断地决策,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处置预案, 保证各部门协同作战,把突发事件的损害减少到最低限度,是新时期党 委、政府应对突发社会稳定事件、提高自身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能 力的极大考验。对重大稳定信息反应不灵,议而不决,左顾右盼,坐等 指令,不敢负责,是非常有害的。
4、早控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就是要采取相应的政府干预、 社会行动,把社会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在合理程序内,以确保 社会成本与代价不超出社会承受力,维护社会的相对稳定,把不稳定因 素最大限度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只有控制得早,才能控制 得住;只有控制得住,才能化解得了。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坚持以教育疏 导为主的方针,坚持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 结的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基 本要求。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团结、教育、争取绝大多数,孤立 和依法打击极少数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骨干人员,要分清性质,慎 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要把群体性事件有效地控制在稳定与秩序范围 内,依法合理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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