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因增资导致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时,

中级会计实务中提到:长期股权投资因后续增资导致的由原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时,属于原取得投资时因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我不懂的是为什么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是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实质是留存收益,为啥要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在转入留存收益呢?毕竟这不是差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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