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门面房,后面有个院子,出租给一家人开饭店了,他们在我的院子里搭起了二层钢架楼,

而且我以前院子里也有配房,他们给扒了,请问合同到期后这个钢架楼算谁的,如果是要开发,开发商赔的面积算谁的?请专业人士回答,要准确的。

他们扒配房的时候应该是征得你们许可的吧,否则没有你们配合又如何施工呢。你们是否有达成什么协议,比如是否增加租金,是否对退租后场地腾退有要求?如果有额外的租金支付,那么他们就承认了你对此配房的所有权,你在腾退的时候要求保留此房价即可;如果没有,不排除租户以拆除配房来要求你支付建房的费用。如果疼生意还好,建议你趁他们生意好的时候提出对配房处置的补充条款。
如果没有报批,你这个房间属于违章建筑,开发商可以不予赔偿的。这事也有得一谈啊,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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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4
租房一般转让的是一定时期内的使用权 除非你俩有事先约定好的内容

如果没有就是他违约 在没有谈妥下最公正的解决时 合同到期时 他自己扒了钢架楼带走所有他的资产 复建配房 把房子还原成租房时的状态 正常折旧不算

至于开发商的问题 这是个违章建筑 不会有赔偿 若有赔偿 须弥最先补你配房(若配房还在它能得到开发商多少赔偿)的损失和其它因为建钢架楼所造成的损失(如地基、水泥地、果树、地窖、围墙等等) 之后剩余部分才归承租方

一句话 别想着它能让你占到便宜 只要不让你承担损失就好

其余的你俩合同中有的违约项目 他触犯了就按约定好的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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