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其他应收款 核销 要怎么 批准??

【希望高手来回答!是事业单位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1、按规定,什么规定?
2、报经批准后,报道哪里?由谁批准?
3、备查簿中保留登记,求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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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核销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核销。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到所购物资和服务,且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工程完工但不能形成资产的项目,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行政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报经批准后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如果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如果单位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分录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核销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收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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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2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215其他应收款科目第四款规定: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二、批准部门应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这里需根据各地的管理情况以及财政部门是否对主管部门授权,确定主管部门是否有直接批准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单位将核销的资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三、备查簿(与账簿相同),在该账簿中按会计科目及客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登记,登记核销时间,核销批准的部门,如以后收回的也要及时登记,并注明收回时间,何时记入大账,记入大账的凭证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26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规定:“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在处置时,需经中介机构审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批。 ”据此,事业单位呆账死帐,经审核、批准予以核销的,可以转做支出。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第3个回答  2013-01-31
直接转入营业外支出。原因: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机构,除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预付款项包括:借款收到备用金外,各种进步应收到的员工支付等,其性质是花类,此外,根据到年底清理“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 “支付机构之间在今年年底前应清除。应按照转让的收入或支出的分项数字被转移到有关帐目及时支付,并纳入到今年的账目之间的有关规定,它应该是作为支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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