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2月为例,公司请假按自然日31天计算,公司规定双休,请假跨周末。

公司实际计算工资按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计算,请假把周末两日算在内扣钱,请问这合理吗?

合理,既然计算薪酬是按照31天算的,(就表示周末是带薪的)那么请假自然应该算上周末,同理,如果按照实际工作日计薪,例如22天,那么你请假就不能扣周末,但是你请假所扣的单日薪酬要高,因此实际差不多。
现实中,员工请假多的话,按31天计薪,职工沾光,如果加班多的话,按22天计薪职工沾光,但不管那种方法,保持一贯和一致性是必须的!不能请假多了就按22天,加班多了就按31天。
国家规定是按照21.75天计算单日薪酬(扣除所有节假日及周末),因此请假跨周末时,不能将节假日计算在休假天数之内的。但这个规定和同时表明你的单日薪酬是按照工资总额/21.75天得出的,而不是除以30或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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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6
不合理!计算工资按周一到周五,那就说明周六日是不给钱的,既然不给,周末怎么又扣钱呢追问

刚刚问了人事,如果请假中间不包括周末,那么,日工资按照工作日结算扣除。如果中间请假包括周末,那么日工资按照当月的自然日计算,周末两天也算请假,也要扣钱。这个合理吗?

追答

感觉在这里说不清,详询 Q2894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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