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异地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人是江西南昌人,户口在南昌,丈夫是江西抚州人,现居住在抚州,想在抚州做事,但做事的单位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不知如何办理

提交材料

1.户口本(农村进城务工或者非本市户籍劳动者须持《居住证》或合法居住的有关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企、事业单位离职,需要携带《养老变动通知单》。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按规定填写《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4.各类院校毕(肄)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肄)证明。

5.就业困难人员,应填写《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取得职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工作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就业失业状态进行认定调查。符合条件的,登陆沈阳市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况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和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信息,并在《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加盖公章后,持劳动者申领材料向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申报。

2.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接到申报后,对申请人材料和录入的本人相关信息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打印《就业失业证》。同时,在《就业失业证》上注明证件发放信息、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状况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和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信息等内容。对录入的申请人相关信息和《就业失业证》上注明的内容进行确认。对确认无误的在《就业失业证》上验印盖章。

扩展资料

《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参考资料: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浑南区人民政府

就业创业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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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5

带着必须材料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外来人员办理失业就业登记证所需要材料有:

1.暂住证原件或者暂住证凭证

2.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未办理就业失业证证明

3.员工录用表

4.照片两张

这是在社区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地方明确要求的。

扩展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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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5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1、开具证明:要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就业或未 就业证明。通常,劳动保障工作站设在社区居委会内。

2、准备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3张二寸免冠照 片;(三)失业证明;(四)

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3、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4、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5、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在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方可办理。

拓展资料: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

第七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管理和相关统计。具体发放机构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

第十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根据情况向发放对象告知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项目的内容和申请程序。

劳动者在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手续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具体发放程序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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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递交上述材料,并填写《个人终止就业(失业)登记表》;

2、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实,对资料齐全者申报失业登记,并将其个人信息即时录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3、社会组织指定负责人签署意见递交社区审核盖章;

4、社会组织留存所需材料复印近;

5、社会组织经办人接件起6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递交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复核,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非本市户籍提供常住地);

2、申请人2存免冠照片2张;

3、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无,但要等待查询);

4、失业证明

从事灵活就业和社区就业后失业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

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原个体经营业主,应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歇业证明;

失地农民,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有关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

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人员,提供原所在部门出具的复原退役证明;

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证明;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本市户籍在常在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又失业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和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方可办理。

拓展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每位劳动者只能拥有独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并且证件一定由劳动者本人保管,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就业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国家和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优惠待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只有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才能享受国家、省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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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6

办理失业登记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xx市失业登记表》;

3、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明;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5、离职、辞职或解聘证明(与原单位不属劳动关系);

6、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个体经营、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

7、《残疾人证》(残疾人);

8、《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持有)。

失业登记条件说明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

2、有求职就业意愿;

3、在本市已经办理暂住登记处于失业状态;

4、在本市稳定就业满6个月,自失业之日起180日内。

失业登记流程:办理失业登记流动人员备齐上述所需资料到现居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办人员将对申请人员情况及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有以下情形的将注销失业登记

1、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的;

2、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超出法定劳动年龄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入学、服兵役、移居市外或境外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7、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以上不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

8、连续180天未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或进行求职查询的;

9、失业登记超出有效期的。

拓展资料

失业证登记范围:

失业登记的范围主要包括6类失业人员,分别是: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具有城镇正式居民户口,男年满16周岁至59周岁,女年满16周岁至49周岁,有劳动能力,目前无业,要求寻找职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1: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结)业生中未继续升学或者未就业的人员;

2: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退学,且没有就业的人员;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人员;

4:被用人单位辞退或除名、开除的人员;

5: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人员;

6:在劳动年龄内,且没有工作的其他人员;

7:按规定办理了农转居手续的人员。

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享受的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失业登记后的失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参考资料:失业登记-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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