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4年7月于广西师大毕业,1984年7月30日到郊区民教科报到,分配到江西中学任教(有调令),因学校离家远没有到江西中学报到,因此作二次分配。1984年10月二次分配到安吉中学任教(找不到调令),一直工作至1989年。1989年父亲提前退休才把我调回父亲的单位(冶矿厂宣传科)工作。由于单位僧多粥少,加上我身体有病,单位于1996年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些年也找过很多单位,皆因我身体有疾患做不长,婚姻也因此不保,但社保还是断断续续交齐了,其中有社区帮40-50人员交的社保,也有我自己交的社保。现在终于可以退休了,要办理退休手续,可是社保所说没有我1984至1989年这段时间档案,不予承认我在安吉中学这段时间任教视同缴费的社保。在80年代,郊区民教科早已合并到郊区教育局,而郊区教育局也于90年代合并到西乡塘区教育局。也不知道 20几年前的工资档案是否还保存在城区教育局?单位社保是从1992年建立的,我的社保证也是从1992年开始记载上交纳社会保险记录,国家劳保政策说之前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我要怎么证明我在安吉中学任教的工作经历和工龄?除了找当时同事作证,还要出具哪些官方证明才算数?这些证明又该如何寻找?安吉中学的校长(兼书记)还健在,但我不想找他,那时候因为他的搔挠我才从事业单位调到工矿企业,这一生也因此变得坎坷不平,恨死他了。我是个孤寡弱女子,没有什么背景,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请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