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个体户上班,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再这里做了,有什么办法我可以辞职?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面写了我一个月休息4天,我们法定节假日都是正常上班的,也没有加班工资。我觉得太亏了,2012年的中秋和国庆8天我休息了一天那是我4天假中间的。我每次是本月25发上个月工资,还押了1000的佳节保障金。要是我自己走了没经过老板的同意就没有钱了,算自离。劳动合同中友一条规定说的是我必须等到招到交接的人并交接完成经过老板同意才能离职。这条规定有没有效?过年腊月28才放假正月初3就上班,我实在受不了这么亏了,而且还没有年终奖加班费。求各位指点。

这条规定是违反劳动法的,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不管他批不批辞职,30天(试用期3天)后就可以正常离职了,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
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追问

那我的没有支付加班费就算 是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吧?还有合同上写的是给我600元自己购买社会保险费,这个应该不算是购买了社保吧

追答

没有支付加班费是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这种方式不算公司帮你上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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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8
这个关系到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但是你们公司的劳动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应。你可以打114查询劳动局的电话后去咨询,也可以本人去劳动局咨询。按照咨询结果来采取措施,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3-01-18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单位有多处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对你所关心的问题,建议你去劳动监察投诉,并做好劳动仲裁的准备,尽可能的收集相关证据,
第3个回答  2013-01-18
你以为支付加班工资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所以加班费及赔偿金 还经济补偿金追问

像我一个月休息4天,几乎是7,8天才休息一天那个加班工资是怎么算得啊?会不会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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