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规提到,“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那如果某企业重组时间为2010年3月,且超过100%,那经过一个会计年度才可以申报是指2011年4月还是2012年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