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大部门体制改革目标是什么,它与前五次机构改革的不同有哪些

如题所述

  我国大部门体制改革的目标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一是职能整合与机构合并。改革的方向是整合、归并政府相关、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综合设置政府机构,逐步向大交通运输、大能源、大卫生的管理方式过渡。二是政府部门的执行机制改革。推行大部门体制,还要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种权力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三是政府部门的服务机制改革。应撤消综合管理部门中具体履行微观审批职能的相应机构,同时对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采取“一站式”办公方式,集中办理,并实行电子系统监察。四是政府部门的监督机制改革。应明确实行部长责任制,部长对部门各机构、各公务员的政策、行为及其后果向人大、政府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先后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却始终没能走出“先缩后胀”的怪圈,新一轮改革会不会重蹈覆辙?

  贾志刚:我认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因为与前几次改革相比,大部门制无论在指导理念、目的、方式路径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不同。

  前几次改革,1982年主要是精简机构,1988年提出职能转变的任务,1993年推行“政企分开”,1998年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缩身”,2003年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取向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总体来看,前五次机构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都是单枪匹马,配套措施不到位,终难逃脱“先缩后胀”的怪圈。

  与前五次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大部门制改革,在秉承以往改革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的基础上,更多地强调通过职能整合和部门整合的有机统一,实现政府模式的全面转型。目的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改革的依据是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原则,改革的路径是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的“三权分设”,实现权力的相互制约和有效协调。理念、目标和途径决定效果。所以,我们应该相信,有了这样全新的理念、目标和途径,大部门制改革一定会从根本上解决过去没有解决的一系列问题。

参考资料: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0408/145247205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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