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
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对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避免群众长时间围观。
对案件需要保密的,要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未成年人案件为由,告知拍摄者自行删除,严禁外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对象阻碍警察执法的行为屡见不鲜,甚至出现执法对象辱骂和暴力阻碍执法的情况。
公安部要求,面对此类情形,民警正确的处置方法是:
1、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取证。
2、冷静克制、规范言行,明确告知执法对象自己正在执行职务并全程录音录像。
3、向围观群众表明警察身份,告知正在执法,当场揭露执法对象违法犯罪事实,争取群众配合支持。
针对具体的情况,公安部也都有非常具体的要求。
1、面对辱骂和暴力阻碍执法,民警要保持冷静、不受干扰,继续执法,不与执法对象对骂。
2、对抓衣服、撕警号的,警告其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责令立即停止。
3、对扇耳光、拳打脚踢等暴力袭击民警的,可使用催泪喷射器、警棍等警械,控制执法对象,迅速带离现场,避免纠缠。如果警力不足时,应该及时请求警力支援。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警察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可以,根据公安部要求,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2016年07月28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对全国民警进行培训。对群众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赋予人们依法监督执法的权利。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是基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考量而制定的。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特点:
一是更全面系统。《规定》对公安执法公开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规定,明确了执法公开的分类、原则、范围、内容、方式、时限、职能部门和监督救济渠道等,为各地准确理解把握执法公开的内涵和外延,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指导。
二是公开的力度更大。《规定》进一步延伸拓展了执法公开的范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详细列举了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对实践中取得较好效果的公开措施,作了倡导性规定。
三是公开的方式手段更多样。为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在报纸、广播、电视和文书告知、电话通知等传统手段外,增加规定了政府网站、信息屏终端查询和短信告知等公开方式。同时,与时俱进地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逐步开展网上公开办事,进一步拓宽了执法公开的渠道和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警察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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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
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对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避免群众长时间围观。
对案件需要保密的,要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未成年人案件为由,告知拍摄者自行删除,严禁外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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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能够有效实施的考虑
依法公开、阳光执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改革和完善公安工作的客观需要。但同时,执法公开的力度和步伐也要与法制建设进程、执法环境等相适应。
为确保各项执法公开措施能有效实行,《规定》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思路,既与时俱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充分考虑公安工作规律、特点,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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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
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夺取拍摄器材或强行要求删除,但可口头劝阻。
对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果断依法处置,避免群众长时间围观。对案件需要保密的,要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未成年人案件为由,告知拍摄者自行删除,严禁外泄,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对象阻碍警察执法的行为屡见不鲜,甚至出现执法对象辱骂和暴力阻碍执法的情况。
公安部要求,面对此类情形,民警正确的处置方法是:
1、利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取证。
2、冷静克制、规范言行,明确告知执法对象自己正在执行职务并全程录音录像。
3、向围观群众表明警察身份,告知正在执法,当场揭露执法对象违法犯罪事实,争取群众配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公安部:群众围观拍摄不影响执法 民警不得强行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