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大家最近都有看新闻,就是去银行存款然后被忽悠成保险理财,然后除了签名,其它都是银行的业务员写的

请问1:该合同有效吗?2,如果有效当时约定的是2年,结果合同却写了6年!如果要说由于误导才相信了他们的话。接下来是按那些程序处理
如果你去银行开户,都要自己填写身份证等资料吧。但是那份合同除了,被误导的签名,再也找不到本人的字迹。现在是否可以追究合同无效!

借用一句银英传:让骗子有机可乘的人,要负比骗子本人更多的责任!
真要对你有利,成天和钞票打交道的那帮人的iq能比你差,还用得着到处向你推销?

某位网友总结过 银行、邮储员工骗保术:
一是把保险解释成银行存款,卖保险是存款送保险,很多百姓到现在还稀里糊涂。
二是把十年期保险说成三年,五年六年期的说成一两年。
三是夸大意外险,大部分银行保险只能保意外死亡或者无意外保险,但银行员工都夸大为保意外(言下之意只要出了意外都保,故意模糊言辞)。
四是夸大收益,银行保险到期收益根本不能预期,但银行工作人员按照保险公司人员的授意,擅自夸大收益,基本都说比存款高,并将十年期的保底金额解释成一年,模糊客户视听。
五是保单上现金价值基本都打印在保单背后,并粘贴于背面,防止客户看见后明白真相而要求退保。
就因为大家信任银行、邮局等机构,所以保险公司才想到这样的主意。
在银行、邮局等地方摆摊设点兜售保险,让你误以为是这些地方的新业务。
这些机构成天和钱打交道,自然会唯利是图睁眼说瞎话。
那些分红都是理论上的“预期最高”收益,是根据保险公司每年的盈利状况而定,可有可无,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合同内容没有明确说明其具体领取金额,仅凭人的一张嘴说是如何的高,都将是保险公司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到时候因为各种因素不兑现,也没有法律责任。
老百姓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随意签字。
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抓住了这个弱点来忽悠老百姓。有几个自己知道保险的保障利益的?

顺便问一下那几个鼓吹的网友。
每天在银行里摆摊设点,打出广告条,是个人都拉,打着各种旗号推销保险。
给无知的老人兜售长期寿险,说是比固定存款利率高,
给没几个钱交不起续期保费的普通人鼓吹什么理财产品,还送保障。
把他们的存款变成自称收益高但不能提前取的保单,投保容易理赔难。
拉来一单给你一单提成,还要你拿钱出来打点银行里的人;
卖不出去,没有一分钱底薪,你还倒贴。这样的事情,你觉得值得去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10

    合同有效。

    如果因为被误导,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合同法规定的重大误解的情形,你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合同为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当事人应当遵守。该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逾期不行使消灭。

    只要签名是真实的,你就不能以合同是对方书写而主张无效,除非存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合同才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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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1-10
你好朋友,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合同是无效的:
1.像理财型保险上面都会要求客户填写一段像“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这是我们平安在与客户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要客户亲自填写的,对于你说的银行不知道指的是哪家银行。
2.就算是签订的合同有效,他还有一个10天的犹豫期,在签订接收到合同开始生效之后,还有一个10天的犹豫期,不管是什么情况,只要是客户要求退保,保险公司都必须100%把钱退还给你,不会让你因不了解情况而有所损失。
第3个回答  2013-01-10
根据合同法,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但由于你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签订的合同应属生效。具体的还应个案的相关细节来做决定,以后涉及到签字的还是小心点为好
第4个回答  2013-01-10
1、合同无效,可要求撤销
2、在银行网点推销保险的不是银行人员,而是保险公司派出的驻点业务员
3、按照人行要求,应该在去年上半年就清理完了,不允许保险业务员在银行网点推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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