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起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了,现在去房产局解除房屋买卖备案合同,但是房产局一定要求有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单,现在法院又不给出具,结果房屋买卖合同还是解除不了,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两个渠道
1、申请执行试一下看看
2、投诉甚至起诉房管局行政不作为追问

申请执行居然不给立案,为什么会这样

追答

确实有这种可能,如果房产局并不是你判决书中的原被告的话,不会给立案的。
因为你申请执行只能申请法院执行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原被告承担的权利义务关系

追问

您说的太对了,被告人是个人,是房子的买主,现在法院判决合同解除了,他根本不配合解除房产局的备案合同,那现在就这样僵住了,这个局面怎么做会合适 呢?

追答

现在你可以和房管局沟通一下,因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是可以作为房产登记、转移等的依据的。
看一下房管局为何不予受理,跟他们解释一下,如果能沟通解决为好

如果不能解决,可以考虑对房管局的这种不作为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这样是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但是可能耗费时间较长,建议作为最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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