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分析题...

1、某货轮装运着保险货物从上海开往鹿特丹。途中船舶触礁,货轮进水,部分货物落水。货轮被迫改航驶入附近港口。此时恰逢一号货舱内货物起火,尽管船员尽力抢救,但仍无法控制火势。一货轮闻讯赶来救助,并在另一救援船的协助下,将遇难船送至附近港口。至此遇难船必须大修才能继续航行。
•请分析此船致损的近因是什么?如果货主投保 B 条款货物保险能否获赔偿?中止航程的货物一部分在损失当地拍卖,另一部分则委托其他货轮继续运往目的港,则保险责任是否还存在?请说明理由。

2、大学生小张在垒球队做场外队员。球被击飞后,落入一个安装变压器的区间,该变压器由当地事业单位晓晨公司管理。变压器周围是5英尺高的电线篱笆。为找球,小张爬了进去。该公司贴着警示牌,表明此地危险。后来知道进变压器区间的门并未锁上,但小张没有从门进入。在取球时,小张碰到了设备,触电并严重烧伤。住院三个月,医疗费用高达3万美元,而且还是造成永久毁容。请分析如果小张为自己所受的伤害起诉晓晨公司,你认为原告应提出何种理由?如果你在为晓晨公司制定辩护计划,你将会怎么做?你认为法院会判赔偿小张吗?请解释你的理由。
3、
•陈某将新购汽车到保险营业部投保汽车保险。由于是双休日,保险营业部只对承接的业务作了备案。而有关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则要到正常工作日才能运作。于是投保人未能在当场缴付保险费。可是碰巧在第二天,该车发生了碰撞损失。投保人在第三天(即双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缴付了保险费,随后又提出了索赔请求。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为合同生效之前就已发生,于是拒付保险金。请分析此案损失能否获得赔偿?为什么?

•陈某将新购汽车到保险营业部投保汽车保险。由于是双休日,保险营业部只对承接的业务作了备案。而有关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则要到正常工作日才能运作。于是投保人未能在当场缴付保险费。可是碰巧在第二天,该车发生了碰撞损失。投保人在第三天(即双休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缴付了保险费,随后又提出了索赔请求。保险公司认为该事故为合同生效之前就已发生,于是拒付保险金。请分析此案损失能否获得赔偿?为什么?

5、
•某保险公司承保了两箱药品的货物运输保险,在主险平安险之外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和战争险。价值为2万美元的货物安全运到马来西亚目的港后,收货人南隆有限公司委托运输报关行代理提货。不料报关行丢失了提货单,结果货物被人冒领。收货人得悉此情况,以提货不着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请分析此案损失能否获赔偿?为什么?此案该如何处置为恰当?
6、
•达姆达轮装运纸浆驶往大连,途中第三舱冒烟起火,船长下令向舱内灌注淡水灭火无果,只得又下令泵入大量海水灭火。此时由于第三舱大量海水泵入,舱内纸浆膨胀顶出舱盖5公分,危及船舶安全。船长决定返回出发港卸货检修船舶。但因港口条件限制,卸货速度很慢。舱内又出现复燃。于是船长采取舱内定向爆破的方法,加速卸货。最后第三舱货损达166万美元。请分析此案致损的近因是什么?为什么?

1.货轮出险的近因是触礁。由触礁引发一系列损失前因导致后因,直至最后损失。它属于单独海损。如果货主投保 B 条款能够获赔偿。中止航程的货物一部分在当地拍卖,当货交拍卖方时责任终止;另一部分委托其他货轮继续运往目的港,则需要在60天内可以有效,否则保险责任终止。这是按“仓至仓”国际惯例规定执行的结果。
2.大学生小张为拾球,进入变压器区间,而且其不是通过正常大门进去,而是攀爬而入,最终触碰到电器设备,被严重烧伤、永久毁容。小张作为原告向晓晨公司提出索赔的理由:警示牌未将严重后果提示,事故发生于晓晨公司管理的区域,所以晓晨公司应该承担赔付责任。 晓晨公司制定辩护计划会提出以下申诉:变压器区间为危险地已有警示牌,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有判断能力,而小张还是擅自进入,受伤责任由其自负;况且进变压器区间的门并未上锁,小张完全可以正常进入,不至于触碰电器设备酿成重伤,因此其责任应该自负。 最终两者共同承担医疗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
3.被保险人购买汽车保险,保险公司作了备案,由于是双休日原因未能办完全部手续。根据保险法规定,只要保险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公司再需要及时出立保单,况且投保人在双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交付了保险费,保险公司也接受了,因此当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不能以合同未生效为由推脱责任。
5.此案损失的近因是报关行丢失提货单,以致货物被冒领,而非意料之外的偷窃致损,可见该货物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货物的损失应该由过失方报关行负责赔偿。
6.此案损失的近因是第三舱冒烟失火。第三舱失火——灌注淡水灭火未果——泵入大量海水——纸浆膨胀顶出舱盖5公分,危及船舶安全——返回港口,卸货修船——港口条件限制,卸货速度慢,舱底复燃——定向爆破,加速卸货——损失166万美圆。此案属一系列连续发生的原因,由最初原因引起最终后果。如果货主投保水渍险,根据该险责任范围可以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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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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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们谈谈你没有提到的部分。
1,经常在生活中被保险人死亡,应适用好处死亡金+退保现金价值,也就是5W +保单现金价值
2,团体意外发生时,事故现场死亡的,应当支付金正日死亡,如果抢救后死亡,它可能会申请支付医疗费用
3,赔偿车辆的司机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犯罪者得到自己的赔偿。 b肇事者保险公司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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