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泄露的风险

我家里遇到点事急需用钱.而我昨晚刚好看到一个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我今天向他申请了..半个小时左右回复我说通过了..要我传真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总之一切证明我的身份的证件都叫我复印一张.驾驶证都要.虽然是通过申请.但是觉得太顺利了.心里有点担心.怕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在这里请教一下..请律师帮帮我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泄露的风险不大。这只是复印件,并不是原件,别人做不了什么。一般办理业务或者做其他事情都是需要原件的。有被冒用的可能,但也不用太担心,因为不用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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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只是复印件丢失了,不会有什么风险,不必过于担心。
现在办理什么事务,一般都需要本人,带着原件去办,复印件只作为资料留存使用。所以就算有人拿着你丢失的复印件也办不成什么事,如果办成了,法律规定也是冒用者和审查单位的责任,丢失者本人没有责任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8
这种贷款不能说没有真实性,概率只是太低了。
你的证件传真过去,对方无法利用其做什么违法的事情,即使有,也都是复印件,也和你无关。
正规的渠道贷款难,私下操作,又无法保障权益不受侵害。

你也不必担心会发生什么事情,坚持一点,款项未到你的账户,未经你确认无误前,任何先期款项都不能承付,对方也就无从下手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1-11
很容易得话就是骗子要骗你了。
请不要轻易付钱给他们,就是他们的钱打到你账户也可以要回去的,除非在你账号3-5天后。

建议:
1、复印证件时在证件的边上写上“此复印件仅用于办***用。”这样就安全多了。
2、注意贷款的利息,不要碰到个高利贷,你破产都有可能。
第4个回答  2013-01-11
不要相信他们的话,没有这样轻易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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