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的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商标被抢注,被抢注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1、寻求国家机关的支持。2、申请将抢注者列入“黑名单”。3、向商标局提出异议。4、申请宣布无效。5、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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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1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于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第2个回答  2018-06-22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其一,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其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件时,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例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为了使自己的主张得到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证据,例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第4个回答  2020-10-05
1、在公司名称原有基础做简单修改。
2、公司名称已经做为商标使用多年,而被别人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商标宣告无效等途径拿回来。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公司名称一直在做为商标使用,是否继续享有善意使用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别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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