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这个属于建筑设计外立面时疏忽了4楼的窗户问题
这个要解决 首先要正式通过物业公司的允许或开发商的允许
最好是统一进行修改 你的这个问题也不是你一家的问题 其他同楼层类型的都有此问题
如果开发商当时在收房时就已经明确告知不得修改或改动的话 就难办了点
2、这个要修改还是比较麻烦的 一是要破坏原有干挂大理石墙砖 二是要破坏保温层
三是要做内置的防护设施 具体要求参考下住宅设计规范2011版
3、在签署合同时不知道这个事情吗?有点纳闷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3.9 门 窗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追问现在房子还没交付,问过开发商说不能修改。
我想问:1.窗台下的墙是否是承重墙?敲掉得话是否影响结构安全?
2.签合同时开发商并没有透露4楼是这种设计,窗台距离地面高度有1.2米,太高了。属于违规吗?
追答1、窗台下不是承重墙 但这个修改必须通过开发商的同意
2、看合同外立面使用权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七条自己看下怎么签的
3、你在买房子时如果对方没有告知你 那就是对方的错误
如果告知过你这个情况 你在要求修改是不行的 可以考虑协商换房或退房
4;这个高度不违规 住宅设计规范你自己查查去 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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