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军训,发生了不愉快,有几件事1,我军训带手机被没收 2,没胃口吃饭,老师逼着吃,并污蔑我,说我经常去买方便面,于是和老师顶撞了几下 3,军训时候我穿了不适合军训的鞋子 即将开学,我原本进了学校的国美班(艺术班中的快班),没想到这个班主任因为军训的事不让我进他的班,我已经道歉了,而且开学在即,我妈找过人,可是没给回复,在这里,我想问一下班主任有这个权利么?在哪部法里会有规定?如果家长协商不了,我也没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