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儿子,儿子没有权分配给妻子;
根据房地产法等规定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儿子而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的话,房屋产权还没发生转移,儿子无权处置该房;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2个回答 2014-04-13
只要房本上是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就有权力处分这套房子,他人无权干涉。
但是老人可以再做公证的时候加入附加条件,即儿子不能在房本上加上妻子的名字。而且还有一条,就是老人在赠与协议当中必须写明房子是给儿子个人的,否则的话这房子就是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不加上妻子的名字房子也是他们共有的
第3个回答 2014-04-13
只要办理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了儿子姓名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发生变更,属于儿子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儿子此时,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可以卖掉,抵押,转让,更名,加上配偶姓名,等等,
如果办理过户给儿子时候是赠与,那么,赠予协议中有儿子和父母的约定,不得接受赠与该住房后变卖,赠与或是加配偶姓名,且公证了。那么,这样情况,如果儿子办理了加配偶姓名手续,儿子爹妈,可以依法收回赠与的住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4-13
应该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