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儿子,儿子有权分配给妻子吗?

如题所述

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儿子,儿子无权分配给妻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子公证并不是过户,只有进行过户后房屋所有人才能变更。因此,只有公证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分析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产公证和过户的区别:一、服务对象不同,房产公证只是对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而过户是指将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买房人的名字。二、产生效果不同,房产公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不能产生过户的效力,仅起一个证明的作用,而房产过户在房管局办理,房子一定要过户才是买方的,所有权才真正属于买方。三、使用范围不同,公证不是房屋买卖的必定程序,只是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而过户是房屋买卖的必定程序。一般情况,买卖合同不论公证与否,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公证与否需要自己决定,但继承房产办理过户、赠与房产办理过户、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这四类房产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办理公证。因此,房子公证后,儿子无权分配给妻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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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儿子,儿子没有权分配给妻子;
  根据房地产法等规定父亲把房产公证给儿子而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的话,房屋产权还没发生转移,儿子无权处置该房;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2个回答  2014-04-13
只要房本上是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就有权力处分这套房子,他人无权干涉。
但是老人可以再做公证的时候加入附加条件,即儿子不能在房本上加上妻子的名字。而且还有一条,就是老人在赠与协议当中必须写明房子是给儿子个人的,否则的话这房子就是儿子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不加上妻子的名字房子也是他们共有的
第3个回答  2014-04-13
只要办理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了儿子姓名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就发生变更,属于儿子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儿子此时,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可以卖掉,抵押,转让,更名,加上配偶姓名,等等,
如果办理过户给儿子时候是赠与,那么,赠予协议中有儿子和父母的约定,不得接受赠与该住房后变卖,赠与或是加配偶姓名,且公证了。那么,这样情况,如果儿子办理了加配偶姓名手续,儿子爹妈,可以依法收回赠与的住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4-13
应该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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