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售价100万元(不含税),向买方收取了10万元的包装物租金,求增值税? 这个是答案:销项税额=[100+10÷(1+17%)]×17%=18.45(万元)。但我觉得这个答案不对,应该是(100+10)*0.17=18.7,因为包装物租金是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只有一定情况下的包装物押金才是18.45吧,我不知道对不对,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