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责不一样,权力没有大小之分,全是为人民服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保护人民权利及财产,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同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一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