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遇到车祸身亡'肇事者已经进行了赔偿'用人单位要赔偿吗

如题所述

  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工伤事故,肇事方赔偿后,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待遇,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补助金。
  但与肇事方赔偿相冲突的部分,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例如医疗费已经由肇事方赔偿的,因为已经没有了原始发票,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再次赔偿。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在合理的路线、合理的时间,本人不负主要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之规定,工亡职工已经获得肇事方按人身伤害赔偿,好可以获得工伤保险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待遇(丧葬费、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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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06
对于工伤事故,肇事方赔偿后,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待遇,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补助金。
但与肇事方赔偿相冲突的部分,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例如医疗费已经由肇事方赔偿的,因为已经没有了原始发票,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再次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2-15
您好,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认定工伤的范围进行了调整,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将认定范围由原来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也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只要符合新《条例》规定的情形,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这是可以算做工伤的,一般而言是需要赔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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