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在一起六年了,是在外面打工认识的,我们是属于非法同居,没有领结婚证的。现在孩子五岁多了,但还没有上户口,我们是去年分手的,现在她已经结婚并且怀孕了,我应该怎样给儿子上户口?政府机构说要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才能证明孩子是我们亲生的,才可以给孩子上户口!这些证件 这些事情会和她现在的婚姻起冲突吗?再就是孩子出生证明上,她妈妈的身份证号码变了,因为她已经结婚了,户口已经迁到她老公家里,那就是身份证号码对不上,那我拿她的复印件还能给孩子上户口吗?还有就是她现在结婚了,而我还是单身汉,我可以问她要抚养费吗?我们不是一个省的,我湖南,她广东。分手后我们口头协议她给我八千块就不要她管小孩了,可是现在我要给小孩上户口要罚几万块钱,我拿不出这笔钱,可以问她要吗?能问她要多少?再就是抚养费的问题,我们没有结婚 受法律保护吗?我们都是农村户口,要怎样她才能心甘情愿给抚养费?一个月多少?要给多久?如果她不给,我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让她强制性给抚养费吗?说实话我还是放不下她,是我以前不好,但事情已成定局,能够顺利解决最好,否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做傻事!
这位知友,首先纠正你一个概念,你们只是同居关系,不属于非法同居。
你给儿子上户口难度很大,因为不是合法生育,属于超生,所以上户口要被征缴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对于其它问题,“我可以问她要抚养费吗?”,孩子的抚养费“可以问她要吗?能问她要少?”,还有“要怎样她才能心甘情愿给抚养费?一个月多少?要给多久?如果她不给,我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让她强制性给抚养费吗?”。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你找到她,与其协商,才能圆满解决。像“我们没有结婚受法律保护吗?”的问题,你们的同居关系当然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会受理。
当前急需的就是找到女方,商谈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只要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的都会迎刃而解!
追问不好意思!本来想采纳你的,但是点快了
离婚时非婚生子需要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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