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报建设单位核备。 监理实施细则应分专业编制,体现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的目的。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扩展资料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设工程监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项目监理机构
建立项目监理组织的主要步骤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目标;
确定监理的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一般称为“项目监理部”、“监理公司分部”“监理公司分处”等。 项目监理机构是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的,受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派,接受企业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核查的,派驻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现场的、执行项目监理任务的派出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是一次性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即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