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来该事业单位工作时跟人事局签了五年合同,规定必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其他县市考试。如今合同期已过。而如今该县教育局规定:“必须有两个教学质量奖方可给予参加本县选调考试及其他县市的考试。”而我只有一个教学质量奖。现在我参加外县的考试被录用了,可原单位和教育局不放人,提不了档案,我该怎么办。辞职会有什么影响吗?
那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