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在哪里做伤残鉴定

如题所述

宁波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处)公示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 

1、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769号

负责人:许卫平

联系电话:0574—83870571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书、痕迹、法医毒物(酒精检测)、亲子鉴定(DNA)

2、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6楼 

负责人:陈君芳

联系电话:0574—87702345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

3、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4-1、4-2、4-5、4-6

负责人:孙德龙

联系电话:0574—27727887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

4、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74号4楼

负责人:贺元祥

联系电话:0574—87269908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

5、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慈溪分所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新城大道南路256号新都明珠苑1号楼11楼

负责人:龚正法

联系电话:0574—63917211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临床

6、宁波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镇童家村

负责人:秦天星

联系电话:0574—87582311—8108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精神障碍医学

7、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1号

负责人:胡珍玉

联系电话:0574—26302582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精神障碍医学

8、宁波安康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奉化区中塔路65号

负责人:汪志良

联系电话:0574—88646105

鉴定业务范围:法医精神病

扩展资料:

伤残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施行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参考资料来源: 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司法鉴定机构黄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16

据宁波市司法局公示,宁波市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

1、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401

电话: 15824228188 27727887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

2、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6楼

电话:18906618822 87702345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

3、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769号

电话:13819800698 83870571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书、痕迹、法医毒物(酒精检测)、亲子鉴定(DNA)

4、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西河街74号4楼

电话:13806632390 87200890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

5、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庄俞南路1号

电话:13777201058 86690920

鉴定项目:法医精神病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3、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每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每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解决,都不应盲目去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报销需要提供工伤医疗终结书、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三份)、医院发票、医院费用清单、工伤认定表、事故调查报告、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相应单位申请工伤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司法鉴定机构黄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鉴定流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4

宁波有一下伤残鉴定中心:

1、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769号;

2、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401;

3、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6楼;

4、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地址:宁波市西河街74号4楼;

5、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庄俞南路1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扩展资料:

伤残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种,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一般是2个月内做出等级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司法鉴定工作八大领域成效显著,一年完成鉴定业务230余万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4

据宁波市司法局公示,宁波市具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如下:

1、宁波崇新司法鉴定所

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401

电话: 15824228188 27727887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

2、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号6楼

电话:18906618822 87702345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

3、宁波天童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769号

电话:13819800698 83870571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书、痕迹、法医毒物(酒精检测)、亲子鉴定(DNA)

4、宁波三益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西河街74号4楼

电话:13806632390 87200890

鉴定项目:法医临床

5、宁波市康宁医院司法鉴定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庄俞南路1号

电话:13777201058 86690920

鉴定项目:法医精神病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审核

3、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予以送达。

工伤的具体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工伤鉴定流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7-29
去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去做工伤认定,等你伤情稳定了,你拿着工伤认定再去以前办工伤认定的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办理伤残鉴定的申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会指定你去定点医疗机构去做伤残鉴定的。这个是网站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http://ygzw.nbhrss.gov.cn:7003/
受理地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42号窗口(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邮编:315010)
办理流程: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受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审核
3、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予以送达。
工伤的具体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