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关于详见销货清单的问题

开发票的时候清单我还没拿到手,又着急要,我就添加了一个商品名叫“详见销货清单”,当然清单就没用税控的软件打,软件里面也没有记录。会有什么后果?而且这个清单也不补不了吧。我听同学说他们单位的清单都是手写的,我去国税买那种清单专用的单子手写个盖上单位章可以不?拜托了~~5555~

增值税普通发票,关于详见销货清单,一般的销货清单是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在发票联,一份附在抵扣联。留存的那份也可以是自己企业财务做账的依据。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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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销货清单不是随发票用一张,清单也要用一张的,只是发票票面上打印不下那么多销货明细才会用到清单,用完清单去税票购票,也不会要验证你清单的号码及使用情况,因为没办法来核对,所以可以放心,再次购票及清单也是没问题的。

而且你的那种清单专用的单子手写,然后盖上单位章是可以的,只要用三联或多联纸打印出明细就行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5
销货清单可以单独做一个,不一定是专用的,用三联或多联纸打印出明细,附在发票后面应可以了,一定要记住留底备查,税务局如果查账的话是要看的
第3个回答  2013-08-15
可以的赶快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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