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问题

投标人需要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如果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漏项,结算时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

既然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为什么投标人还要复核漏项,计算偏差等问题.

如果要复核.也应该是针对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而对于工程量来讲.似乎没有任何风险.因为是以你完成业主指定的业务的工程量.

对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需要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句话要分两种情况来对待
1、投标工程的价款结算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时,清单复核就是一句场面话,投标方没有任何工程量上的风险,就是你说的那种情况。
2、投标工程的价款结算采用“总价合同”的方式时,没有设计、业主变更时价格不作调整。那么清单复核就相当重要了,投标方就要对清单复核的结果负责。虽然这种做法比较少,但还能说得过去,因为投标前有个提疑的过程。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18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