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申报增值税时,显示申报数据比对不通过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接收到申报反馈信息为:“一窗式比对失败,失败原因:比对不相符 比对结果=该户未有申报受理信息”时,说明在进行一窗式比对时申报平台中尚未确认申报。

申报系统在用户点击“确认申报”后,无需局端审核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信息会直接发送到一窗式比对系统,若您在此之前进行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系统即反馈此提示。解决办法为:请您将申报平台确认报表已填写并保存,然后点击“确认申报”,再进行比对即可。

根据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次序为: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必填);附表一(必填);附表三(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必填,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

四小票(非必填);稽核数据结果清单确认(辅导期纳税人必填,其他纳税人不需填写);附表二(必填);主表(必填)。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非必填)。

扩展资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

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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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30

当您接收到申报反馈信息为:“一窗式比对失败,失败原因:比对不相符 比对结果=该户未有申报受理信息”时,说明在进行一窗式比对时申报平台中尚未确认申报。申报系统在用户点击“确认申报”后,无需局端审核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信息会直接发送到一窗式比对系统,若您在此之前进行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系统即反馈此提示。解决办法为:请您将申报平台确认报表已填写并保存,然后点击“确认申报”,再进行比对即可。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主要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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