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的下水主管道不畅。一楼无人住,下水是封上的。
二楼多次出现厨房下水反水被淹,向物业反映过。(物业费缴纳齐全)物业也查看过,无作为,二楼自费改了下水,封上了自家的通向主管道的管口。并未影响主管道。
三楼不常住,2个月以后才发现自家因为厨房下水泛水,全家被淹,木地板、家具等严重被淹,损失两万多元。
三楼找到物业,物业声明二楼改独立下水未得到物业同意,物业声称与此事无关。现在三楼连同四楼也改了独立下水。
三楼目前找到二楼,要求二楼承担损失后果。
事实上,二楼是通知了物业厨房下水主管道堵塞,在物业默许下改了下水管道。(当时物业没有书面同意)但物业并没有去疏通管道。
三楼认为二楼改下水管道没有通知自己。
那么问题是:物业作为房屋设施管理责任人,是不是有义务去通知三楼,二楼是否有法理义务去通知三楼呢?三楼的损失应该向哪一方追偿?
居民生活离不开排放污水,管道是否畅通自然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不过如果管道堵了,或者在装修时,为了方便自己使用,私改家中下水管道,不仅影响其他邻居的生活,也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那么居民私改下水管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遇到这样的问题,受影响的居民又该如何维权?
私改下水管道属违法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会获得支持。像治国里这样的老旧小区,出现管道堵塞问题,属于业主自家管道问题,业主理应对管道及时修理,将自家管道私改对小区造成污染,属于侵权行为,是不合法的。
管道有问题,谁是责任方?
现在大多数小区都配有物业管理,那么管道有问题到底谁是责任方?曹律师说,《物权法》中对下水管道有相应的规定,下水管主管(也就是公共下水管)堵,物业负责,分户管(居民家中的管道部分)堵了,应该由业主自己负责。
也就是说公共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而属于业主家中管道问题则应该由业主自行维修。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权法》中对下水管道有相应的规定,下水管主管也就是公共下水管堵,物业负责。分户管就是居民家中的管道部分堵了,应该由业主自己负责。
另外,私改下水管道属违法: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会获得支持。
老旧小区,出现管道堵塞问题,属于业主自家管道问题,业主理应对管道及时修理,将自家管道私改对小区造成污染,属于侵权行为,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公共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而属于业主家中管道问题则应该由业主自行维修。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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