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调研报告

如题所述

  一、健全作风改进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是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这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同时,必须针对检察干警手中侦查权、批捕、公诉权等法律监督权,全面加强制度控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防患于未然”。强化纪律约束,使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步推进,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督促干警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强化履职尽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抓好“庸懒散拖”和“吃拿卡要”专项治理,切实防止有岗不尽责、在岗不敬业、出工不出力等问题。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检察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托信息化手段,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网上举报、7962000举报电话等便民服务举措,着力解决检察机关 “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健全督导落实机制。落实“两个责任”,督导落实是关键。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全员参与的政治任务,需要检察干警发扬“钉钉子”精神,上下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地聚集反腐倡廉的正能量。首先,党组一班人要带头履行职责。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明责、履责、问责的主体责任体系,着力解决党组主体责任不清等问题。全面落实用人责任、纠正责任、制权责任、管理责任,年初研究工作方案,平时加强日常督察,年末听取汇报、进行审议评价。其次,认真抓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评价性的制度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各部门明确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逐一梳理监管职责,对每一项权力都制定可操作、可倒查、可追究的预防腐败措施,真正把廉政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最后,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积极推动纪检监察聚焦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监督内容上,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的监督。在监督方式上,对权力较为集中、廉政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侦查权、批捕权、公诉权等重点检察权力事项,由全程参与向重点监督转变,提升监督实效。

  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是抓手。实际工作中,“一把手”还是副职,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出了问题就追究责任。全面推行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制度,坚持考核指标与对应工作责任相匹配,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措施和方法,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实行“一票否决”。继续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办法,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的部门,严格责任追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报告和舆情处置等制度,加强函询和诫勉谈话,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进一步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注重从信访举报中收集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检察领域腐败案件。强化涉检案件“一案双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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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4
帮忙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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