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就是个试用期的护士 可我不想干了 我听别人说试用期可以交了辞职信提前三天就走的

可是今天去护士长那里签字,说要再做一个月,有这种规定么?然后护士长签字了,护理部主任不让我走,辞职信在护理部主任那里,没有交到人事科,要不要紧。

第1个回答  2013-09-02

  如果护理部没有将你的辞职信及时交到医院劳动人事部门,则护理部主任的过错应由医院来承担。医院咋个处理护理部主任是医院的事,你只要依法按照程序来辞职就对。

  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医院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医院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上签名〕,不需要征得医院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次日就可以向医院提出办理辞职的手续,医院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医院就是违法。


追问

我办理离职手续要去人事科,但是人事科说没有收到辞职信(同上在护理部主任处),那我要怎么办呢?这样她就不肯给我办了呀~还有就是我的档案在人才市场,我不需要转出来,没有医院的离职证明什么的,不用我去处理吧???还有社保的问题。

万分感谢,万分感谢。

追答

既然单位人事科说没有收到,你可以立即递交一份自己备份的辞职信或者辞职通知书,同时出示有护理部主任签名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要求办理的相关辞职手续。

追问

关键是一个问题,护理部主任没有给我辞职信上签字,也没有接收,她让我拿回来,我没有拿,我放在她办公桌上了。她让我回去在考虑考虑。

追答

你现在就到单位人事科重新递交一份自己备份的辞职信或者辞职通知书就可以了。笔误更正:上文中的“你继续上班满30天”纠正为“你继续上班满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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