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要交费多少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有几个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是武汉市居民,现有44岁,属于‘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1、想要参加个人社保,请问一个人要叫多少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2、如果要交15年,那在十五年内去世了,社保会退钱吗? 3、如果只领取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去世了,社保还会给钱吗?会给多少? 4、医疗保险又是怎么回事,怎么办?跟社保是不是一起的? 急~ 请知道的人尽可能详细的解释一下。谢谢啦~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的缴纳期限养老保险最低为15年,医疗保险最低为女20年/男25年。国家正在社会保险改革议案中,除了要实现全国社保实施统筹,有一个论点就是关于保险最低期限的,商议讨论可能要取消保险最低期限,按照“多缴多受益”的原则来享受福利待遇。
  
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
(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缴费年限条件: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规定缴费。具体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提前退休,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其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必须累计满八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必须累计满九年;从事高空、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必须累计满十年。因病提前退休须符合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核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4-22
那要看你退休的经济管理能力了,不是说二十年后如果你是八零九零后交到退休都有可能社保法律正在出台
第2个回答  2013-08-15
1、按照规定养老保险是要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以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的。2、如果这样的情况,家属可以去社保办理手续,会把个人账户内的金额退还的,但是统筹部分的就不能退了3、和之前一样,个人账户内有余额的,可以退还的4、医疗保险是社保的一个部分
第3个回答  2013-08-15
1、基本养老保险男职工要缴到60岁退休时,女职工要缴到50岁退休时。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可领取退休工资了。2、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养老保险局可给2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以及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部分。3、退休后去世的,养老保险局看给24个月的本人工资。4、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后还要缴,一直缴到去世。人越老,好处越大。
第4个回答  2013-08-15
要教满二十年,六十以后才能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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