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护照回国,需要针对不同情况说明
1、公民在国外护照遗失、被盗或不能使用等情形;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海员;凭《海员证》出入国境。
3、未持有护照的非法居留国外人员;应及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联系咨询。
材料及证明文件:
1、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3、护照照片3张。
注:申请人如无护照,使领馆须向国内有关部门核查申请人身份后,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须向使领馆提供本人当地的联系电话及完整准确的国内家庭住址。
有以下条件的不予签发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