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发车皮到铁路专线,收货人不是我们公司,是铁路专线。

这样存在风险,专线收到我们的货不交给我们怎么办,有什么办法可以规避这种风险呢?有谁知道请指教!

可以与该专用签订共用合同,当然要缴纳一定共用费用,合同确定责、权、利各项事宜及比方交接确认事宜,这样,以较少的付出,规避了风险。追问

就是没有签订专线共用协议,如果签订了专线共用协议的话收货人就可以写我们公司了!我们跟专线签订一份装卸合同,在装卸合同里面可否列明这一点,应该如果去注明这一点,请赐教!

追答

那要看这条专线的诚信如何了?有信誉的,在装卸合同中注明:当到达货物实际属于你公司时(可在铁路货票的备注栏内注明:某某专线转你公司),专线应该如何通知你方到场监控及签收,这也是可以的;不过,世界熙熙,皆为利趋,宇宙攘攘,皆为利往,如果这家专线感觉只凭装卸合同就可以约定,并且有利可图,也可能会与你方签订。如果你公司到达量大的话,建议还是签订共用合同比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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