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程序非常合法,没有任何问题。
首先,投标阶段,甲作为某公司代理人进行投标,中标的是该公司,中标后该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到这没有疑问吧。
然后,乙通过缴纳管理费或其他的方式,取得了该项目的实际控制权,作为该公司的代理人实际上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在法律层面,完全合法。
合法的原因如下,虽然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由甲变成了乙,但是施工单位没有变更。法律上不管项目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只认施工单位,只认项目经理。
综上,只要投标程序合法-该公司中标-名义上仍由该公司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没有变更,或经业主同意进行了变更)-项目经理受聘于该公司并由公司授权,在名义上全权管理该项目,就合法,无所谓项目的实际控制人是谁。
追问中标后,签合同前,现在很多啊,中标后,卖给买标人,中标单位再给买标人开个法人委托就去跟甲方签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