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前天有经侦大队的人找上门找到我父母,说我们现在住的房子在我们当地的一家信用社贷款了5万元,我涉嫌于此案有关系,要我去协助调查。接下来我说一下事情的原由。
我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是我外公之前单位分配的套房,房产证据我妈说是两本,红色的,上面写着我外公和我外婆的名字,后来我外公01年去世后我外婆就搬到我大姨家一起住了,房子就给了我们一家三口居住,并且房产证也没有进行过户,因为我外公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继承什么的留下来,想到要去公证什么的就没去过户了,就这样住了10多年,到去年2012年年底好像,就有说是信用社工作人员的来我家找到我妈告知这房子的贷款分期没交,我妈这才去翻找房产证才发现不见了,至于何时不见了她也不知道,后来我也以我妈的名义来百度提问过,也按照当时各位大大所说的去进行了报案,管辖的派出所也进行了记录,但没有立案。
因为当时考虑到我外婆年纪大了,如果去起诉去搞什么的会影响到我外婆的身体健康状况就没去报案或者起诉什么的,直到前几天 经侦大队的找到我父母,因为我在异地工作,所以我就没在场,他们过来就说,怀疑是我拿走了房产证去贷款,要我出来对证 协助调查什么的,我得知消息后我就跟我妈说,那我就尽快赶回来去趟公安局协助调查就是了,我妈让我上来求助一下你们我该不该去,因为我在07年的时候判过一次缓刑,也是经济案,涉嫌职务侵占,但从那次之后我就安分守己做人了,也结婚生了个小孩,我必然不会傻到拿我全家住所去开这个玩笑,别说我不知道房产证给我妈放哪了,我连房子的房产证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更别提拿出去找人 假扮我外公外婆去贷款了。
并且当时经侦大队的人来了后我爸妈也跟他们说了,我外公早就去世了,不可能进行房产证换证和贷款,错在银行,但人家直接就说,那个涉及本案的经办人员已经被开除了,开除了???开除了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了??人都死了很久了 还能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换证??并且去到我们市管辖的一个县级信用社进行贷款??
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各位大大,我是否该去进行协助调查?并且他们好像没有立案,我也问过朋友,如果立案了的话 居住在房子里的任何一个人包括我3岁的儿子都有嫌疑,都会被传唤进行调查,但现在没有,只让我去经侦大队找当时经办我07年职务侵占案子的那个队长,我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协助调查的时间有长有短,短则24小时,长就37天,试问 被当做犯罪嫌疑人真的37天拘留 我工作怎么办??我的生活怎么办?
求助!新用户积分少,但我希望能有高人指点我一下我该怎么做,我确实没有拿房产证,我有这个担心没去协助调查是因为之前判刑前在看守所待了一段时间,知道好多案子都是屈打成招的。我的生活才渐渐有起色我不想因为这事又搞的一塌糊涂。。。。先谢谢愿意帮助我的人了,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