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03
【1】提问者说:
1、劳动合同,当时领导说我不需要就没给,之后我就没再要!我记得应该是1年的合同,我现在工作两年多了
2、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无休息日,无加班费。
3、现在要辞退劳动者,以两年劳动者要辞职为理由。
我来回答提问者的问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
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单位有一年没有和提问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提问者11个月2倍工资。
【4】以两年劳动者要辞职为理由,来辞退劳动者,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提问者必然最终没有辞职,单位以这个理由辞退劳动者,显然不合法。
【5】最后还要看单位给提问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这个通知的理由为依据。
这个通知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给提问者。
【6】关于《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无休息日,无加班费》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39条,单位实行的是其他工时制度。一般不会违反《劳动法》。
但是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这是不可以少的。
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