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因我在工作两年多内提出了两次辞职为由,现在要辞退我。请问我该怎样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今天公司领导带来一个新员工要我和她交接工作,理由是因为我在工作期间内有两次想辞职的经历。在这两年内每天都是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无休息日,无加班费。在这之前也没有通知过我要交接工作。
当时签完合同领导就把合同拿走了,问他要他没给,我也忘记签的是几年的合同了。
请问我该如何最大限度的争取自己的利益?这样的上班制度是否触犯法律?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2、没给你劳动合同,可以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你一份。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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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03
【1】提问者说:
1、劳动合同,当时领导说我不需要就没给,之后我就没再要!我记得应该是1年的合同,我现在工作两年多了

2、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无休息日,无加班费。

3、现在要辞退劳动者,以两年劳动者要辞职为理由。
我来回答提问者的问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
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单位有一年没有和提问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提问者11个月2倍工资。
【4】以两年劳动者要辞职为理由,来辞退劳动者,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提问者必然最终没有辞职,单位以这个理由辞退劳动者,显然不合法。
【5】最后还要看单位给提问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这个通知的理由为依据。
这个通知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给提问者。
【6】关于《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七点下班,无休息日,无加班费》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39条,单位实行的是其他工时制度。一般不会违反《劳动法》。
但是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这是不可以少的。
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2
合同不是一式两份吗,怎么你那里会没有呢追问

当时领导说我不需要就没给,之后我就没再要!我记得应该是1年的合同,我现在工作两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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